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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辛县中医院新院区中医药文化建设设计制作一体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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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LX2026CGQT001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中医院新院区中医药文化建设设计制作一体化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汇创意营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内A-18# 中标费率:93.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定制神医华佗主题艺术雕塑含基础底座 品牌:定制 规格型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1项 单价:控制价的93.98%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含、汝玉敏、吴香伟、颜廷进、李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77400.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6年1月15日 3.开标日期:2026年2月5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无 7.项目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罗杰 证书编号:9342024000601116197; 2)技术负责人:项希郎 证书编号:2018Z2025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2月2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8-881216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辛县中医院 地址:利辛县向阳路99号 联系方式:杨雨 0558-881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3865938289、0551-60061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雨、余学兵、金奎 电 话: 13865938289、0551-600614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评审得分与排序和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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