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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防火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泾县防火物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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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防火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泾县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青青农林机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河路教师新村B区大门北侧 成交金额:1636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灭火弹 品牌:龙翼 规格型号:F-K25 数量:15枚 单价:22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莉、陈泽兵、杨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包干收取; 2.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林业局、安徽晋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4号、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联系电话:13856352080、1524013255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林业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4号 联系方式:13856352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晋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 联系方式:15240132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先生、金工 电话:13856352080、15240132556 十:附件 主要标的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zZfdN0l4NLjURRjDid-Lg?pwd=7i44 提取码: 7i44
泾县林业局 安徽晋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