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安徽机动队伍水域救援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安徽机动队伍水域救援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7/15 |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安徽机动队伍水域救援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安徽机动队伍水域救援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九江市浩川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通港东路6号(备案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官湖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84.6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秦永平、高明会、刘仁军、王应雪、张新武、谷凯旋、高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货物的10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609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0.54分 2、中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安徽机动队 联系方式:18813176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龚工 电 话: 15261561208、17775059782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主要标的承诺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