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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昌江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3/12

昌江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科协、县级学会(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琼府办[2022]19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琼财教[2024]1607号)、《昌江黎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昌府办规[2022]6号),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进一步加大基层科普资源供给支撑,不断完善全县科普基础设施网络体系,通过建设完善一批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示范基地等基础科普项目,为提高全县公民科学素质、乡村振兴战略和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服务。根据海南省科协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科协将组织实施202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参照海南省科协《海南省基层科普


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琼科协〔2022〕54号)文件要求施行。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申报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申报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区农民年均纯收入10%以上。


(4)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乡村振兴方面成效明显。


2.科普示范基地


申报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场所。


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3)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总计时间30天以上、受益群众3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乡村振兴等方面成效明显。


3.科普教育基地


申报范围:提供公共科普服务的法人单位,或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


申报条件:


(1)设有用于科学技术教育、宣传与展示的固定场所,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


(2)配备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队伍。


(3)实施对外开放。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开放日不少于260天;公共场所类、教育科研类、生产设施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开放日不少于60天。各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不少于30天(含法定节假日)。


(4)重视科普工作。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针对基地自身特点和公众科普需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积极参与每年的“全国科普日”、“科技月”等活动,每年开展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


4.科普示范社区


申报范围: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为科学普及做出贡献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社区。


申报条件:


(1)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不少于每季度一次。


(3)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4)社区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区开展科普活动不低于3次。


(5)社区居民热心科普事业,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


(6)社区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5.科普示范学校


申报范围:各类中小学校及职业教育学校。


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教育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宣传


更新科普内容。


(3)建设有科学活动室或科普图书室,配置相关科普器材及资源包等设施,科普图书存量不少于300册,每年开展以《中小学生科学素质读本》为内容的读书活动不少于5次,并保存影像资料。


(4)科普活动:每年邀请不少于3-5名专家向学生开展科普讲座,讲座不少于5期,参与学生不少于500人次,并登记在册。每年开展包含科技竞赛、机器人赛、科学节等各类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参与学生不少于1000人次,并保存影像资料。


6.科普示范村


申报范围:积极面向村民开展科普工作的乡村。


申报条件:


(1)有健全的村委会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村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建有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图书室,购置必要的科普器材和设备,科普图书存量不少于200册。


(3)科普培训:每年邀请3-5名以上专家开展科普讲座或培训,举办讲座或培训班不少于5期,培训内容有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健康安全、农村电商平台运用等实用内容。培训农民不少于300人次,并登记在册。


7.科技小院


申报范围:有依托单位、首席专家及其指导教师团队、常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涉农独立法人单位或相关社会机构。


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需建立相关的农技协组织,提供一个科技人员居住的小院,具备基本的生活条件、办公条件、必要的交通工具、相关的培训设备以及技术研究示范基地等。


(2)设立一位首席专家,由具有专业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担任,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决策;负责选派专业硕士研究生入驻依托单位进行研究工作。


(3)应至少有一位以上研究生常驻,入驻研究生应每天撰写工作日志。


(4)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在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绿色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作用。


(二)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二、评选方法和奖补标准


(一)评选方法和名额


由各镇科协、农技协、有关单位发动辖区内、领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初审,于2025年2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县科协科普岗,逾期不受理。由县科协组织评选,评出4个单位。


(二)奖补标准


组织评选公示无异议后,将对每个项目获评单位给予资金奖补支持6.25万元。


三、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支出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省科协要求及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实际情况,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支出。


(二)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合理制定项目资金开支预算,建立专门资金使用台账,严格专款专用。非预算单位由县科协报账,预算单位由县财政划拨资金,县科协协同县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审核,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要依法接受各级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三)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


1.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


2.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


3.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


4.组织、协调等各种管理性费用支出;


5.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


6.与基层科普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材料报送地址、邮箱和联系方式


(一)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县行政机关办公大楼四楼423室


(二)电子邮箱:cjkx168@126.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廖青山  26699968、13976484397


                               
2025年昌江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月3日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changjiang/0400/202501/644288ce767c40828cfb38a57dba8fa3.shtml